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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顺彩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日期:2017年05月20日  作者:  点击数:

为维护校园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

1、学生突发政治性事件,如上访、请愿、罢课、集会、上街游行示威等。

2、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伤害和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二、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各尽职责、措施果断的原则。

三、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昌杰(13871925949)

副组长:熊世明(13871888982)

成 员: 辅导员、班主任及主要学生干部

四、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现场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担任,如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担任,如正、副组长都不在则由组长指定本院辅导员担任;并同时报告学工处 (电话:2868611或2870369)或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2825110),赶赴现场工作。

1、负责学院应急值守工作安排。

2、对本学院应急事件隐患进行基础性的监测、防控,对重要信息及时综合、分析、报告。

3、负责组织、协调本学院对已发生的应急事件按预案或规定做好前期处置工作,摸清情况,及时报告,控制现场,减少损失,等待支援。

3、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和上级应急处置。

4、组织、协调本学院应急课程的教学、宣传和演练应急活动。

5、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物资、装备应急保障工作。

五、处置措施

预案发生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的同时,视事件紧急程度,分别向班主任、院领导、学工处 (电话:2868611或2870369)或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2825110)报告。

2、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及辅导员要赶到第一现场。

3、学院领导赶到现场指挥协调事件处理。

4、所在班级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骨干在班主任和其他老师指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稳定疏导工作。班主任组织清点上报各班学生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并为调查取证提供线索。

6、全体班主任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待命听候调遣。

六、工作要求和处置原则

1、高度重视学生突发事件工作,健全班级信息报送机制,保证信息畅通,明确人员职责。

2、各班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带有预警性和苗头性信息,密切掌握,及时上报。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发挥团总支和学生会干部的作用。在学生中要进行宣传教育,知道本预案的内容和要求。

3、班主任或辅导员是本班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直接责任人。

4、实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七、重大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启动

一旦发生本预案所列的各项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全院相关人员应全力投入到对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中去。

八、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学生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罢课、罢考及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的处理

(1)当学生正在酝酿或已参加因各种原因引发的罢课、罢考及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等事件时,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院领导,并同时报告保卫处及学工处。

(2)学院领导相互通气并通知班主任,立即赶到现场,深入学生当中做劝阻、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疏散学生,防止矛盾扩大。

(3)学院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事件处置的领导工作,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2、邪教或宗教非法渗透或敌对势力破坏等事件的处理

(1)当学生参加邪教或宗教非法渗透或敌对势力破坏等事件时,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学院领导和学工处、保卫处,并密切关注事件动态。

(2)学院获悉情况后,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配合学校工作,制止势态的扩大。

3、学生发生突发流行性疾病、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流行性疾病、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事件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学院领导和学工处、保卫处,学院领导和班主任立即赶往现场,协调处理。

(2)现场人员要立即联系医院进行救治,紧急情况联系120救护车或联系学校办公室派车送往市急救中心。

(3)学院负责人必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办公室。

(4)学院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配合医务人员开展工作,如学生患重大疾病或急需转院治疗的疾病,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班主任或辅导员要配合医务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并请医务室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4、学生中发生突发刑事案件、聚众斗殴等事件的处理

(1)学生中发生突发刑事案件、聚众斗殴等事件,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院领导,并同时报告保卫处及学工处。

(2)学院领导应和学工处、保卫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保护好现场。如有人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就诊。

(3)学院领导通知辅导员、班主任赶赴现场配合工作。

(4)发生学生伤亡的,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6)学院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5、学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知情人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和学工处、保卫处。

(2)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就诊。

(3)学院由班主任及时将情况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院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请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案件的侦查工作。

6、发生火灾、危险品失控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当在校园里发生火灾和危险品失控时,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和学院领导,并报告学工处、保卫处,必要时拨打119、120等社会急救、报警电话。

(2)班主任、辅导员和学院领导立即赶往现场,配合保卫处相关部门人员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7、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2)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学院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报告学校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8、学生重大失窃、被骗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被骗事件后,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案,金额特别巨大的同时向110报案,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和学院领导,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2)由学校保卫处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察。

(3)班主任或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协助保卫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并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

9、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后,班主任、辅导员或学院领导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相互通气并报告学院保卫处,由保卫处联系交警部门,学院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学院应将情况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等部门,及时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院应配合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10、加强心理健康调查和教育及处置办法

学院每年至少要在新生中进行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班主任或辅导员平时要注意对特异体质学生加以引导教育,同时与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及联系院系的心理咨询师联系,采取对策,与家长联系取得协助,并注意平时工作中对这些同学的态度,调整不良情绪,防止过激行为,必要时咨询心理医生。

11、特殊情况下的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每个知情人员应本着尽可能将学生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的原则,在上级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越级报告,并做好对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

九、责任追究

对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学生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值班教师应确保电话畅通。

十、实行首问责任制

教职工接到上述情况报告后,都要积极配合,及时联系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并参与处理事件,不能推脱责任。

十一、班主任要有每名学生的家长联系电话,以备急用;让学生知道班主任、辅导员、本学院、学工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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